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430601 证券简称:吉玛基因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平街 199 号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8 日以信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佩琢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分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吉玛
制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吉玛”)以截止 2025 年 10 月 31 日财务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 21,921,825.06 元(未经审计)为基数,向母公司进行分配,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0,000.00 元。分红将于 2025 年 12 月 28 日前派发完成。
母公司持有上海吉玛 100%股权,上海吉玛为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分红将增加 2025 年年度母公司报表利润,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无影响。2.回避表决情况:
本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不设审计委员会,确认由原监事会继续履行监督职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拟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会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承诺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回避表决情况:
本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不设审计委员会,确认由原监事会继续履行监督职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拟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会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回避表决情况:
本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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