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430589 证券简称:银河激光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公告的部分内容及格式存在错漏,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因公司披露的公告的部分内容及格式存在错漏,现对公告中“一、更正概述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之“(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及“(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进行更正。
二、更正前:
“一、更正概述
(一)应付账款科目调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暂估 762,066.74 元,应付账款-估
价 72,716.92 元。
应付账款-暂估 762,066.74 元为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0 月采购原材
料,货已到发票未到以入库单入账的应付款。2018 年 10 月以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无交易发生,账龄 6 年以上。应付账款-估价 72,716.92 元为
2018 年 6 月根据财务决算审计意见调整的存货形成的应付账款-估价,账龄6 年以上。
上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估价长期挂账一直未进行结转。2024 年
12 月 31 日,银河激光根据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审计意见以及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对上述应付账款-暂估
762,066.74 元,应付账款-估价 72,716.92 元进行了核销,2025 年 4 月 9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应付账款核销,导致对当期利润核
算不准确。本次更正对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进行追溯调整。调减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估价
188,847.25 元,调增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9,442.36 元,调增未分配利
润 179,404.89 元;调减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估价 496,650.89 元,
调增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4,832.55 元,调增未分配利润 471,818.34
元;调减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估价 76,568.60 元、应付账款-暂估
72,716.92 元,调增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7,464.27 元,调增未分配利润 141,821.25 元。
(二)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调整
按照《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标准和分配办法》,经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议,2024 年兑现 2017 年至 2019 年原领导班子任期内绩效薪酬 329,504.68 元。根据《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和《集团所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要求,2024 年兑现 2020-2022 年公司管理层任期激励薪酬 189,778.88 元。因以前年度未计提管理层绩效薪
酬,按照“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本次更正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管理费用进行追溯调整。调增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 108,078.21 元,调减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
利润 108,078.21 元,调增 2017 年度管理费用 108,078.21 元,调减 2017 年
度净利润 108,078.21 元;调增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 66,286.11
元,调减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66,286.11 元,调增 2018 年度管理
费用 66,286.11 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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