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430589 证券简称:银河激光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第1次股票发行经2017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2月8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向2名投资者共计发行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照认购公告和认购合同的规定,存入公司名下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89060155260000672账户,并经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17)B033号)。2017年5月8日公司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2017]2598号《关于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有关规定,建立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各方面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时任主办券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账号为89060155260000672。
2024年12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由南京证券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
公告编号:2025-010
务。并且,公司同南京证券、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金额
期初募集资金总额(A) 8,159,721.59
加:存款利息(B) 14,266.06
减:当年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C) 0.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A+B-C) 8,173,987.65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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