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430564 证券简称:天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 号》”)和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78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的 468,00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监管指引第 3 号》《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26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138,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监管指引第 3 号》
《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