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430560 证券简称:西部泰力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
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
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
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五)公司违反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
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六条 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
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如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第七条 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三)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当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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