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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7:36:37 股吧网页版
雅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

胡轶先生,出生年月:1972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11
年 3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中国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职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主要股东或
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胡轶 7 7 0 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胡轶 2 2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提名委员会 0 0

战略委员会 — —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助力公司科学决策健康发展。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对重大事项履行的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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