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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7:36:36 股吧网页版
雅达股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9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所合伙人(股东)数量为66人,注册会计师3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3人。
2、业务信息

2023年度,华兴所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2家,收费总额10,395.46万元。主要分布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兴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小军和史慧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翁钟鸣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5、独立性

华兴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11月11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所在2024年度履职过程中,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华兴所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和财务、审计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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