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3 15:31:50 股吧网页版
云铜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3


公告编号:2025-045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稿)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和《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方式设立。

在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19410262R。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本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云铜科技

英文全称:“YUNNAN COPPER SCIENC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英文简称:YNCST。

第五条 公司住所:昆明市高新开发区二环西路 625 号,邮政编码:650000。
第六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2200 000 元人民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
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义务的基
础上,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
守法诚信的法治公司。

第十三条 本章程对股东、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法
律约束力。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本公司的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主体,以建立高新
技术产业为支柱,用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股东单位的科技、人才和资金优势,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形成自己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实行多元化、集团化、国际化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经营发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