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7:38:09 股吧网页版
云铜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430530 证券简称:云铜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制度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科技”或“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三条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设董事会。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
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负责董事会公司治理研究和相关事务、承担股东会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筹备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相关会议、组织开展董事调研、与董事沟通联系等工作,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和服务。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并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2 人,
职工董事 1 人,可视需要设副董事长 1 名。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公司章程》和《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确定的职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3.制订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和权限,决定一定额度范围内的重大投资项目;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年度债券发行计划;

8.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方案;

10.制订公司重大资产转让、子企业产权变动方案;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包括管理人员职数、人员编制的确定及调整),以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

13.审议或者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根据授权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

14.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
15.制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批准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中长期激励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审议子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16.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7.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
作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18.批准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决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19.审议聘用或者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

20.根据管理权限,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以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