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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5:31:47 股吧网页版
文达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430516 证券简称:文达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五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是
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等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章 考评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创新能力、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需求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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