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430516 证券简称:文达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建立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四)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五)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六)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八)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九)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十)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资金等情形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在资产、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应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确保公司资产不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严格执行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他内部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司章
程》、《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治理制度规范运作,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控制。
第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八条 公司应防止公司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
和资源。
第九条 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因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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