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430515 证券简称:麟龙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13: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 15:00—2025 年 1 月 10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515 麟龙股份 2025 年 1 月 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张时嘉律师、薛留香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朱荣晖、颜为民、倪忠威、贺伟及张久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在第六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的成员将继续履行其董事职务。
经核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
件。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披露的《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邱美玉、王迪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前述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经核查,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
件。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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