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5-113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职工代表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秀美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2日起生效。
该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通过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审议
并通过: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起生效。该人员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0,820,50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60.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起生效。该人员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07,50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4.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7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杨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学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徐继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2日起生效,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为 1 人,本次换届未导致职工代表在董事会的比例低于法定要求;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李伟先生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刘辉先生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刘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杨雪女士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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