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5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监管指引第 3 号》和《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6 月 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 69.60 万股、12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股票期权 464.50万份。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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