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6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
2、本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593.95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18,421.39 万股的 3.22%,其中首次授予 534.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9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89.92%;预留授予 59.8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10.08%。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具体如下: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9.45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1.79%、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421.39 万股的 0.70%,其中首次授予 69.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8%,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3.77%;预留授予 59.8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6.23%。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64.5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
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78.21%、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52%,无预留权益。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3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
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前或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2.04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为 16.85 元/份。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前或股票期权行权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分红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12 人,约占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员工总数523人的2.29%,包括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其中,本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 人,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2 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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