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430508 证券简称:中视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中视优 2”部分优先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南联合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股权”)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签署了《海南
省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协议》”),联合股权认购公司发行的 10 万股优先股(以下简称“中视优 2”),每股票面金额为 100
元。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正式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就本次优先股发行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7]896 号)。公司与联
合股权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签署了《补充协议(延期)》,约定投资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
根据《股权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延期)》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与联合股权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分期回购》及 2025 年 8 月 14 日
签署的《声明》,公司拟赎回向联合股权定向发行的 1.5 万股“中视优 2”(证券代码:820006)优先股股份。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赎回“中
视优 2”部分优先股股份并申请注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赎回事项提示如下:
一、 本次赎回优先股的基本情况及计算过程
1、证券简称:中视优 2
2、证券代码:820006
3、赎回数量:15,000 股
公告编号:2025-023
4、赎回本金:1,500,000.00 元
5、股息及孳息情况:公司在满足股息发放条件前提下,已全额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
公司“中视优 2”优先股共计 1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规模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拟赎回 1.5 万股。
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中视优 2”优先股股息,并采用每年支付一次股息的
方式。首个计息期间为取得备案函之日即 2017 年 2 月 20 日起至当年 12 月 31 日;
此后的计息期间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该年的 12 月 31 日。
每年的 5 月 31 日(如逢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转让日)为股息支付日,支付
上一计息年度(计息期间)的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并自行缴付。
公司就“中视优 2”优先股首期及自 2018 年至 2021 年期间股息已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5 月 31 日、2020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5 月 31 日和 2022
年 5 月 31 日完成了派发,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优先股(820006)股息派发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优先股(820006)股息派发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2019 年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2020 年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和《2021 年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3]1700019号”、“众环审字[2024]1700049 号”和“众环审字[2025]1700022 号”的《审计
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9,639,701.60 元 、 -12,824,722.88 元 和
-40,170,460.0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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