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中泰证券关于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厦门超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宇环保”)原预
约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司因受大环境及疫情影响订单急骤减少,目前,公司在尽力保障公司职工薪酬、生产运营等基本开支的情况下,无力支付审计等相关费用,会计师事务所未开展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公司预计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超宇环保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中泰证券作为超宇环保的主办券商,多次督促其尽快编制 2021 年年度报告,并告知公司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将面临的风险,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相关重大事项情况,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曹国燕;联系方式:0755-82773872
挂牌公司联系人:宿焕超;联系方式:0592-7022863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若不能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不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
告,则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泰证券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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