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430495 证券简称:奥远电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全文“辞职”表述调整为“辞任”;
3、全文“半数以上”表述调整为“过半数”;
4、全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表述调整为“法律法规”;
5、全文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6、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大连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alian Allrun Electronics
Co.,Ltd.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 标明面值,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
币壹元 币壹元。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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