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2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95,904,438.0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30,250,664.9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4,579,800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3,983,600 股后的 80,596,2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089,43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实施。其中,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享有分红权的股份(如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前述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8),公司预计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分公司完成行权股份登记,本次行权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4,579,800 股变更为 85,179,800 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将同步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回购期限为自 2025 年 3 月 2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因本次回购尚在实
施过程中,若公司在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继续回购公司股份,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将相应调整。
上述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如下: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
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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