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7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3 月,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2023 年度,信永中和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96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38 家。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审计报告、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信永中和对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审计结果等事项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
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双方责任、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舞弊风险沟通、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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