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5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430468 证券简称:锦棉种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 44 号锦棉大厦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双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翟跃辉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毕玉昆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籽棉收购贷款资金及担保、质押》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 2024 年秋季种用籽棉收购资金需求,公司拟分别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奎屯市支行(授信额度 1.68 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胡杨河兵团支行(授信额度 1 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分行奎屯支行(授信额度 0.8
公告编号:2024-020
亿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支行(授信额度 2 亿元)、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2 亿元)申请籽棉收购贷款 3 亿元,对于以上几家金融机构,我公司采取利率孰低的原则选择合作银行,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 3.35%。
根据银行的贷款要求,公司拟计划用加工一厂、二厂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做抵押,用加工一厂、二厂收购籽棉加工生产的皮棉产品做货权质押,以满足贷款 3 亿元的贷款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的公
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的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新疆锦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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