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64
证券代码:430428 证券简称:陕西瑞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上市需求,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分配的利润结
转至下一年度。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的薪酬方案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三、《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有丰富的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四、《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是贵金属,在贵金属价格在全球范围内波动的背景下,通过合理的贵金属原材料和外汇的套期保值可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邵芳贤、陈洁、赵亮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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