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63
证券代码:430428 证券简称:陕西瑞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真审阅了前述议案的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上市需求,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分配的利润结
转至下一年度。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持续发展。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属本地区工资水平,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不超过 400 万元。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有丰富的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告编号:2025-063
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邵芳贤、陈洁、赵亮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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