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430428 证券简称:陕西瑞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为本次发行上市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9,000,000 股。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5,850,000 股(含本数)。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公告编号:2025-027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贵金属催化剂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稀贵金属资源再生利用项目(一期)。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通过北交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若决议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正式结果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有效期。
(11)其他事项说明
承销方式为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 1 年年度报告,最近 2 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分别为 7,007.44 万元、6,009.25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分别为 11.58%、9.40%,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公告编号:2025-027
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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