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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2:22:55 股吧网页版
乐创技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6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
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价。现将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将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乐创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及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高风险领域为募集资金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釆购与付款、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薪酬管理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
(二)内控坏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重大决策事项,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当面的重要决策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决议等。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
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

2、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的管理架框体系包括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销售部,物资部、点胶研发部、基础研发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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