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0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毛超作为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上述会
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毛超 6 通讯 同意 3 通讯
2024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参与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办公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或其他便利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交流等方式对其他董事、高管的履职与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积极关注网络媒体等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及时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有力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4 年度,本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和交流。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详细审阅各项会议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表决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电话、
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生产运营、承诺履行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积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并持续关注、监督各类事项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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