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430422 证券简称:永继电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晓敏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全资子公司 35%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海欣洲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欣洲电气”)系上海永继
公告编号:2025-028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永继”)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
本 50.00 万元,实缴资本 50.00 万元。公司持有欣洲电气 100.00%股权。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求,为优化公司整体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持有的欣洲电气 35%的股权转让给 GEWISSS.P.A.,转让价格为 1,800,000.00 欧元(约合人民币 1,480.12 万元),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继续持有欣洲电气 65%股权,为欣洲电气控股股东。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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