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430420 证券简称:易城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孙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0 月 3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孙公司江西太酷云介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收到江西省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在 2026 年 01 月 26 日作出的《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赣 0111 民初 8891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南昌瑞东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承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孙公司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西太酷云介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0
法定代表人:詹姝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末,双方签订首份《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承租原告位于中国(江西)
针织服装创意产业园的案涉物业,面积 16,500.00 平方米,租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标准逐年递增(10.00 元/㎡/月至 20.00 元/㎡/月)。
2022 年 1 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租赁范围调整为 1-2 层,面积相应变更为
11,108.98 平方米。
2023 年 3 月 1 日,双方就同一物业续签《租赁使用服务合同》,约定租期至
2026 年 3 月 9 日,总租金 720,000.00 元。该合同后于 2025 年 1 月 9 日经协商解
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长期严重拖欠租金。经催告,被告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出具《欠缴费用确认函》,书面确认两项欠款:1.就第一份合同,拖欠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租金共计 7,616,155.20 元;2.就第二份合同,
拖欠 2023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 月 9 日期间租赁使用费 280,000.00 元。以上
欠款本金合计 7,896,155.20 元。
因被告经多次催收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向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 7,896,155.20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 1,143,647.31 元(按每期应支付租金金额为基数,分别自每期应缴租金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暂计算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详见欠费明细表);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20,000.00 元;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告编号:2026-010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在 2026 年 01 月 26 日作出的《江西省南昌
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赣 0111 民初 8891 号,判决如下:“
1、被告江西太酷云介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原告南昌瑞东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金 7,258,445.07 元及截止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逾期利息 1,040,270.69 元,并以 7,258,445.07 元为基数从 2025 年 8 月 1 日开
始,按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付逾期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2、被告江西太酷云介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昌瑞东汇产业投资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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