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430420 证券简称:易城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毛蔚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420 易城股份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58 号新华保险大厦 19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4-012)、《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 2024-013)。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年的日常经营状况对公司治理、企业制度建设、经营管理工作等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公司所处行业趋势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提出了公司 2024 年经营发展思路和工作计划。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审定的 2023 年财务报告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公司暂不向股东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对《2023 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九)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14)。
(十)审议《关于公司新任董事任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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