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1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430420 证券简称:易城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58 号新华保险大厦 19 楼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毛蔚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胡幼圣、周益卿、金汨罗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6
1.议案内容: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上海易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海勒维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在上海签订活动场地使用及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主要内容为子公司同意将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76 号场地租赁给关联方进行商务活动并提供活动策划展览咨询等服务,使用期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1 月 31 日,合计金额不超过 2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毛蔚瀛、倪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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