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7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430420 证券简称:易城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自查,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及公司子公司上海易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城企业发展”)的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
二、冻结账户信息
被冻结账户信息一:
账户名称: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类型:基本存款户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曹家渡支行
账 号:9735 0154 **** 0126 3
实际冻结金额:4,080.96 元
被冻结账户信息二:
账户名称:上海易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账户性质:基本存款户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曹家渡支行
账 号:9735 0158 **** 0007 0
实际冻结金额:930.28 元
三、银行账户冻结原因
经向银行了解核实,系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直接冻结,银行未收到法院相关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截至目前,公司也暂未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
公告编号:2023-005
经公司了解,此次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因上诉人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易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所致。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二审判
决书(2022)沪 02 民终 4054 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02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需支付给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17,669.31 元。公司在收到民事判决书后,主动联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执行生效判决书的付款计划,但未得到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公司近期查询账户得知,公司及子公司易城企业发展的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
本次拟冻结金额与生效判决书中需实际给付的金额不一致,公司目前正积极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四、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被冻结的账户以外,公司其它银行账户收款及对外支付均未受影响,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银行账户冻结未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积极应对,争取尽快解除账户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易城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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