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
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无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 3.07:制定《董 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子议案无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践行可
持续发展理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
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 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管理、监督 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
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工作
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协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战略规划小组和可持续发展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必要时,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战略规划小组和可持续发展小组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督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就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审议,包括制定制度、管理方针和策略,确定发展目标,统筹工作安排,识别和评估风险与机遇、审阅相关
报告等;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有关战略规划的事项,由公司战略规划小组在咨询调研基础上,提出发展
战略、经营规划的草案,或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的评估、修订、完善方案,并提供相关的依据和基础资料,报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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