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
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 2.14:修订《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子议案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控
内幕交易风险,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及《苏 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
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
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工作,真实、准确、
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公司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第五条 公司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向
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出具书面承诺。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
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
第七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
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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