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7:01:50 股吧网页版
天泉鑫膜: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6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430409 证券简称:天泉鑫膜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6 年 2 月 6 日;

原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于 2013 年 10 月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由东北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经东北证券推荐,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同时纳入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管,证券简称:天泉鑫膜,证券代码:430409。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自聘请东北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东北证券遵循勤勉尽职、诚实守信、认真敬业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的精神,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了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和原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公司对东北证券在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期间所作的工作和所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东北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并就协议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2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已与原主办券商东北证券签署了《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并与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金圆统一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2026年1 月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表决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与东北证
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并与金圆统一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前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关于
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该
函出具之日起生效。自 2026 年 2 月 6 日起,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东北证券
变更为金圆统一证券。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事宜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带来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