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430408 证券简称:帝信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经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经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第五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 勤
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坚决贯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八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
(四)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用,善于沟通,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具备强烈的职业敏感和开拓意识;
(五)年富力强,有很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辞任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
公司章程和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务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总经理
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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