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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8 17:37:35 股吧网页版
帝信科技: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430408 证券简称:帝信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成立,是公司的最高监督机构,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第四条 监事会以实事求是、诚信勤勉、依法办事的原则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应与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就改进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等工作提出书面建议。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解任;两名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和解任。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依法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两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公司每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可于会议召开当日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如已出席会议,并且未在到会前或到会时提出未收到会议通知的异议,应视作已向其发出会议通知。

第四章 会议提案

第十二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监事视需要可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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