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430387 证券简称: 旌旗电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
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 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 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
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 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 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在西安工商行政管理局高 第三条 公司在西安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
新分局注册登记。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610131294262128N。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七条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 第十七条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数、持股比例为: 持股比例为:
第十九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九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
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份提供
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
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 第二十条 公司股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司公开转让或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 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中登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