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430382 证券简称:元亨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6 年 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领取薪酬的员工。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人数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12%,总计 26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票,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对应公司 1 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 500,000 份,资金总额合计 6,500,000.00 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3%,具体份额及金额根据参与对象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股票来源为:挂牌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持股计划参加对象通过受让该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权益。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存续期不超过 10 年,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可以延长或提前终止。
七、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根据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八、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适当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
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持股平台为载体,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载体尚未完成设立,具体认购股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存在可能无法获得股东会批准、参与对象无法筹集认购资金,而导致本计划无法成立的风险。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8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8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8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 12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 17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 28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 29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 34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35
十、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36
十一、 风险提示 ...... 36
十二、 备查文件 ...... 37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公司、公司、元亨光电 指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 指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
公司 控股的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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