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430382 证券简称:元亨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4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公告编号:2025-038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利润分配等事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利润分配等事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4 年度前已执行该规定,故无需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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