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 118 号,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D 栋 VIP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投票结合形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现场与通讯投票结合形式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周旭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总经理认真履行岗
位职责并对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予以汇报,编制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法》《董事会制度》的规定,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对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总监向董事会汇报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总监向董事会汇报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了公司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将于披露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7)。董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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