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0
证券代码:430382 证券简称:元亨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公司发展的关键阶段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有效的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劳动者 与所有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综 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14.44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合理性: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交易。公司股票存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成交量363.26万股,成交 金额5,243.91万元,交易均价为14.44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 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具有合理性。
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成交量 363.26 万股,成交金额 5,243.91 万元,交易均
价为 14.44 元/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
成交量 84.07 万股,成交金额 1,350.75 万元,交易均价为 16.07 元/股。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呈现平稳上涨趋势,股票均价数据分析如下 表:
单位:元/股
本次回购方案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通过
项目 同比
前 20 个转让日 前 60 个转让日
交易均价 16.07 14.44 11.29%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5.00 元/股,价格上限未超过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
牌日)交易均价的 200%,回购价格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每股净资产价格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50元。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 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80元(未经审计)。本次公司以不超过25.00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不低于上述公开披露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具有合理性。
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做市回购,信息公开透明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不 存在通过“低价”回购排除相关股东参与回购机会的情形。
(三)公司前期定向发行价格
公司最近一次股票发行于2017年1月6日完成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挂牌,发行价格为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