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7 18:18:16 股吧网页版
元亨光电: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7


证券代码:430382 证券简称:元亨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公司发展的关键阶段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有效的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劳动者 与所有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综 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14.44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合理性: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交易。公司股票存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成交量363.26万股,成交 金额5,243.91万元,交易均价为14.44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 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具有合理性。

(二)每股净资产价格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50元。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 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80元(未经审计)。本次公司以不超过25.00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不低于上述公开披露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具有合理性。

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做市回购,信息公开透明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不 存在通过“低价”回购排除相关股东参与回购机会的情形。

(三)公司前期定向发行价格

公司最近一次股票发行于2017年1月6日完成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 成挂牌,发行价格为4.00元/股,发行股数为261.00万股。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与前次 定向发行股票时间间隔较久,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等因素均 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前次股票定向发行价格的参考意义较小。

(四)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每股净资产为5.50元,2023 年度经审计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27元。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计算,对应 的市净率为4.55倍,市盈率为19.69倍。

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6 电
子器件制造-C3969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主营业务为LED 显示屏、LED 照明等LED应用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公司选取行业公司 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情况如下:

股价

每股净资 基本每股 市 净 率 市 盈 率
股票代码 简称 (元/

产(元) 收益(元) (倍) (倍)

股)

300389.SZ 艾比森 12.17 3.94 0.87 3.1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