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7
证券代码:430382 证券简称:元亨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公司发展的关键阶段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有效的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劳动者 与所有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综 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14.44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合理性: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交易。公司股票存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成交量363.26万股,成交 金额5,243.91万元,交易均价为14.44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 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具有合理性。
(二)每股净资产价格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50元。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 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80元(未经审计)。本次公司以不超过25.00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不低于上述公开披露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具有合理性。
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做市回购,信息公开透明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不 存在通过“低价”回购排除相关股东参与回购机会的情形。
(三)公司前期定向发行价格
公司最近一次股票发行于2017年1月6日完成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 成挂牌,发行价格为4.00元/股,发行股数为261.00万股。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与前次 定向发行股票时间间隔较久,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等因素均 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前次股票定向发行价格的参考意义较小。
(四)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每股净资产为5.50元,2023 年度经审计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27元。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计算,对应 的市净率为4.55倍,市盈率为19.69倍。
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6 电
子器件制造-C3969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主营业务为LED 显示屏、LED 照明等LED应用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公司选取行业公司 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情况如下:
股价
每股净资 基本每股 市 净 率 市 盈 率
股票代码 简称 (元/
产(元) 收益(元) (倍) (倍)
股)
300389.SZ 艾比森 12.17 3.94 0.87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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