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变更名单
的合法合规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光电”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对元亨光电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变更名单进行审核,并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范围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2023年4月19日,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更名为“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海涛、董事王占明系本次议案的关联方,董事谭静琦拟涉及本次持股计划,导致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泰较、孙艳两位监事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回避表决,有效表决人数不足2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员工持股计划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苗涛、郑珊燕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
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北京中鸿智造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莆田中鸿投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占明、焦伟棋、周旭、钟涛、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涉及)。
2023 年 5 月 18 日,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载体平台深圳元亨之光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亨之光”)设立完成。
2023 年 6 月 2 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反馈意见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本次修订不涉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持股数量、设立形式等主要内容的重大调整,无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深圳
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修订稿)》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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