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代码:430382 证券简称:元亨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 118 号,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D 栋 VIP2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投票形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泰较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告编号:2024-060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核查,该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年报审计工作的经验,公司拟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编号:2024-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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