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430377 证券简称:海格物流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保障监事会工作效率,切实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四条 监事会为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对董事会、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
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依据《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以上进举产生和罢兔。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列席董事会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
(七)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第八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第九条 正常情况下监事会主席可决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对象等并
通知各有关人员作好会议准备。
第十条 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签发并应提前 10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与会监事。会
议《通知》应当包括: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应在通知上标记醒目的“紧急通知”字样。
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专人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时限为:监事会召开前 3 天。会议因故延期或取消,应比原定日期提前 1 日通知与会人员。
每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可于会议召开日当日通知全体监事。
第十一条 各应参加会议的监事及其他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于会议召开前的 2
个工作日内告知监事会主席其是否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会议《签到册》和会议其它文字材料一并存档保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监事会应于 5 日内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
(二)1/3 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
第四章 会议《提案》规则
第十四条 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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