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1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430366 证券简称:金天地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司及其他承诺人(以下统称“承诺人”)作出及履行承诺的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
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二章 承诺管理
公告编号:2025-036
第三条 承诺人在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等中
作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业绩)预测补偿、股票限售、解决资产权属瑕疵等承诺事项,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根据承诺作出时的法律、政策及实际情况判断,承诺事项是可以实现的;
(二)承诺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办理备案的,承诺人应当在作出承诺之时明确披露该等行政许可或备案要求及在无法取得该等行政许可或办理备案时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承诺事项必须有具体、明确的履行期限,承诺事项涉及行政许可或办理备案或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法律或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行期限。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承诺人作出承诺事项后对下述内容进行充分的信息披
露:具体内容、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应对措施、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履约担保安排。违约责任和声明。
因法律法规的制订及修改、行业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承诺人无法履行或者迟延履行承诺的,承诺人应及时、披露该等信息,并与公司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在报告期内作出的或/及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承诺人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承诺事项确已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时,承诺人应及时向公司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承诺义务的申请。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承诺人的申请制订承诺变更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在表决时回避表决。
变更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承诺期限届满的,为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承诺事项。
第六条 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作出的承诺事项的,应根据作出承诺
时的约定向相关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附则
公告编号:2025-036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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