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430363 证券简称:上海上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上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如果涉
及的章程条款仅为“股东大会”修改
为“股东会”描述变更,将不再单独
列示对照。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董事
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六条
公司的发起人于公司成立时各自认购 公司的发起人于公司成立时各自认购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发起人住 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取消发起人
所。 住所,其他不变。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 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 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
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
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
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
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
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股份;
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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