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4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430362 证券简称:东电创新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东电创新(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671,9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22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修订了《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671,90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肖潇雨律师、梁洪亮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4-022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东电创新(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电创新(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东电创新(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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