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5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电创新(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电创新(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延期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3),原定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原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5:00—2024
年 5 月 14 日 15:00。现因统筹工作安排需要,公司拟将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延
期至 5 月 21 日,延期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5:00—
2024 年 5 月 21 日 15:0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十四条,“股东 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 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 前至少 2 个交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公司于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未能满足上 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存在被监管机构处罚风险,将对公司产生不 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东电创新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存在被监管机构处罚风 险。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东电创新的督导义务,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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