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430359 证券简称:同济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3)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一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本章程内“股东大会” “股东会”
本章程内“法律、行政法规” “法律法规”
本章程内“辞职” “辞任”
本章程内“半数以上” “过半数”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有 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武汉 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沌口分局注册登 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沌口分局注册登记。原武汉同济现代医药有限公司的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码:91420100725762555E。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
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 律约束力。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
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理人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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